(已建议红字承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、未吊销红字承认单或信息表)时,不答应建议红冲; (2)蓝字发票增值税用处为“待退税”、“已退税”、“已抵扣(改退)”、“已代理退税”、“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”时,不答应建议红冲; (3)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,“冬奥会退税标签”为“已请求冬奥会退税”时,不答应建议冲红; (4)建议红冲时,如对方交税人为“非正常”、“刊出”等状况、无法登陆体系来进行相关操作时,不答应建议红冲。 数电票当然能够直接进行部分红冲,可是,有必要要等购买方入账(税务体系的入账功用)后才能够部分红冲,不然只能全额红冲。 购买方做入账操作后,再由购买方或许出售方建议部分红冲操作,对方再承认后出售方部分红冲。 (2)蓝字发票对应的“增值税优惠用处标签”为“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”或“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”的,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额红冲。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,第2次红冲仅答应对剩下部分(即已加计部分)全额红冲;